1月29日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在京召开,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。
其中包含市(地、州、盟)24个、县(市、区、旗)115个、乡镇(街道、苏木)61个、社区(村)71个、机关47个、企业37个、学校52个以及其他单位81个。命名有效期为5年。
位于我市拱墅区的浙大城市学院、滨江区的浙江花都美容美发培训中心、富阳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疗养院3家单位成功入选,数量位居全省第一。